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畅通,,,,,,根据《杭州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市区范围内的城市排水管理,,,,,,农业生产排水和水利排灌除外。。。。。。。。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排水,,,,,,是指直接或间接向市政排水设施排水。。。。。。。。
第四条 杭州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排水的管理工作。。。。。。。。
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受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城市排水的管理工作、
各区负责市政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地区的城市排水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环境保�;;;;;;ば姓鞴懿棵哦灾苯踊蚣浣优湃牖蚓鞘信潘枋┐砭换笈湃胨宓乃式屑嗖�,,,,,,依法进行水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排水规划
第六条 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杭州市城市防洪规划》的要求,,,,,,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编制本市城市排水系统规划。。。。。。。。
编制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应当按照地形、地貌、降雨量、污水量和水环境等要求进行。。。。。。。。
第七条 城市建设规划,,,,,,应当安排相应的泵站、污水处理厂、养护班点、污泥转运站、污泥处理厂等城市排水设施。。。。。。。。
第八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市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分期安排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自建排水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符合城市详细规划和城市排水系统规划。。。。。。。。浚�??????⑶⒐ひ登茸越ㄅ潘枋┙ㄉ杓苹�,,,,,,应当纳入其综合开发计划;;;;;;;住宅区自建排水设施建设计划,,,,,,应当纳入本市住宅配套建设计划。。。。。。。。
第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城市排水系统规划。。。。。。。。
第十一条 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城市排水工程技术标准和生态景观要求。。。。。。。。
承担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范围从事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制度。。。。。。。。
第十二条 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集资、国内外贷款、单位自筹等多种方式筹集。。。。。。。。
第十三条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章 排水管理
第十四条 城市排水实行雨水、污水分流排放制度,,,,,,并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雨水、污水分流排放制度。。。。。。。。禁止雨水、污水相互混接、合流排放。。。。。。。。尚未实行分流排放的地区,,,,,,产权单位应按照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分流改造。。。。。。。。
第十五条 凡需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水的单位,,,,,,应当取得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排水许可证》。。。。。。。。
对不符合排水条件但不致对城市排水设施造成严重损害,,,,,,经治理可以符合排水条件的单位,,,,,,可核发《临时排水许可证》,,,,,,并规定治理期限。。。。。。。。
排水单位在《临时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经治理仍不符合排水条件的,,,,,,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收回《临时排水许可证》。。。。。。。。
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或《临时排水许可证》的,,,,,,不得排水。。。。。。。。
排水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接管井位、口径、标高、方式等接管施工,,,,,,并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开通使用。。。。。。。。
第十六条 因建设工程施工确需向城市排水设施临时排水的,,,,,,应当取得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临时排水许可证》。。。。。。。。
含有泥沙(浆)、水泥等物质的施工废水,,,,,,应当由排水单位先行沉淀,,,,,,达到排水要求后,,,,,,方可排放。。。。。。。。
第十七条 排水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排水许可证》或《临时排水许可证》核定的各项要求排水,,,,,,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八条 排水单位排放的污水水质不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的,,,,,,应设置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预先处理,,,,,,达标后排放。。。。。。。。
第十九条 在合流污水输送干线的截流范围内和污水管网覆盖地区,,,,,,排水单位应当将污水纳入输送干线和管网,,,,,,不得任意排放。。。。。。。。
第二十条 在污水排放量超过城市排水设施受纳量的区域或者因城市防汛需要,,,,,,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调节排水量、调整排水时间等调度措施。。。。。。。。
排水单位应当服从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调度。。。。。。。。
第二十一条 因市政设施建设和检修需要暂停排水的,,,,,,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暂停排水的7日前书面通知有关排水单位,,,,,,并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排水单位应按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或暂停排水。。。。。。。。
第二十二条 城市排水监测机构应对排水单位排放的污水进行水质监测,,,,,,被监测的排水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排污情况。。。。。。。。
第四章 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 城市排水设施的控制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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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排水设施及其控制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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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临时封堵、迁移城市排水设施的,,,,,,必须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期间应当采取临时排水措施。。。。。。。。施工结束后,,,,,,应按要求立即恢复原排水设施功能。。。。。。。。
第二十六条 对有可能影响城市排水设施安全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应按照下列规定提出保�;;;;;;し桨�,,,,,,并征得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及排水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
�。。。。。。。。ㄒ唬┰谂潘晒堋⒅本叮福埃昂撩滓陨系呐潘艿阑蚺潘谜就獠啵玻懊啄诮写蜃┕さ�,,,,,,应事先提供桩基设计、打桩工艺及控制打桩土体位移措施的有关方案。。。。。。。。
�。。。。。。。。ǘ┰谂潘晒堋⒅本叮福埃昂撩滓陨系呐潘艿阑蚺潘谜就獠嗍凳┗庸こ�,,,,,,基坑边缘与管道外侧或者泵站边缘的距离小于基坑开挖深度4倍的,,,,,,应事先提供基坑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保�;;;;;;し桨�。。。。。。。。
�。。。。。。。。ㄈ┰谂潘晒堋⒅本叮福埃昂撩滓陨系呐潘艿阑蚺潘谜就獠啵保懊啄诮ㄔ旖ㄖ铩⒐怪锘蛘叨逊盼锲�,,,,,,使地面荷载大于或者等于每平方米2吨的,,,,,,应事先提供作业方案。。。。。。。。
�。。。。。。。。ㄋ模┰诠芮鏊诩笆鹿逝欧趴诟浇┕びμ峁┳饕捣桨�,,,,,,并做好安全保�;;;;;;ご胧�。。。。。。。。
第二十七条 处于绿地内的检查井、闸门等城市排水设施不得覆盖。。。。。。。。
在城市排水设施控制管理范围内埋设其他管线的,,,,,,应当征得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二十八条 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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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技术规范,,,,,,定期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保证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汛期之前,,,,,,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汛期安全运行。。。。。。。。
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养护维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城市排水设施堵塞或损坏的,,,,,,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在发现或接到报告后,,,,,,及时进行维修、疏通或采取其他措施,,,,,,使其恢复正常运行。。。。。。。。
第三十一条 城市排水设施发生事故,,,,,,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修,,,,,,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城市排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二条 电力、通讯、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对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给予保障,,,,,,在汛期应优先满足防汛的特殊要求。。。。。。。。
第三十三条 城市排水设施维护和抢修的专用车辆,,,,,,应当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方向和时间的限制。。。。。。。。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按照《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处罚。。。。。。。。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并按以下规定处以罚浚�??????睿�;;;;;;情节严重的,,,,,,可收回相应的《排水许可证》或《临时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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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窗凑铡杜潘砜芍ぁ坊颉读偈迸潘砜芍ぁ泛硕ǖ囊笈潘�,,,,,,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浚�??????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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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ㄎ澹┎环邮姓姓鞴懿棵庞泄嘏潘牡鞫却胧�,,,,,,或不按规定要求暂停排水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浚�??????睿�;;;;;;
�。。。。。。。。┪淳�,,,,,,擅自封堵、迁移城市排水设施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浚�??????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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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对不听劝阻、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措施,,,,,,直至当事人改正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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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责任单位违反本办法的,,,,,,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ㄒ唬┪窗垂娑ǖ募际醣曜佳の蕹鞘信潘枋┑�,,,,,,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浚�??????睿�;;;;;;
�。。。。。。。。ǘ┏鞘信潘枋┒氯⑺鸹祷蚍⑸鹿�,,,,,,未及时赶到现场或未及时采取措施的,,,,,,给予警告,,,,,,并处以2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的罚浚�??????�。。。。。。。。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涉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各县(市)城镇的城市排水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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