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教授桑德尔在著作《公正》中,,,,,,,,提出了实现公正的三种方式,,,,,,,,第一种称为“功利主义”,,,,,,,,第二种为“自由主义”,,,,,,,,第三种暂无定义,,,,,,,,且称为“德性主义”。。。。。顾名思义,,,,,,,,“功利主义”追求功利的最大化,,,,,,,,主张在幸福和痛苦、大幸福和小幸福中权衡利弊,,,,,,,,力求幸福最大化。。。。。“自由主义”主张自由至上,,,,,,,,每个人做事只要不妨碍他人,,,,,,,,就可以“为所欲为”。。。。。“德性主义”则是为追求最完满、最高善而不懈努力。。。。。 作为哈佛大学著名教授,,,,,,,,桑德尔当然不会只是在书中提出上述一些枯燥的理论。。。。。其实桑德尔教授对每个理论都提出了非常实际的应用,,,,,,,,从“电车难题”再到 “人工代孕”、“堕胎”等,,,,,,,,每个看似简单的理论,,,,,,,,在现实中却成为了非常棘手、进退两难的道德问题。。。。。 如在伦理界十分棘手的“电车难题”:一个矿工驾驶着一辆失控的电车,,,,,,,,在分岔路口看到左右两边各有两人、五人在铁轨上劳动,,,,,,,,那这个矿工应该选择向左转向还是向右?????如果基于“功利主义”的考量,,,,,,,,这个矿工就可能会向左转,,,,,,,,因为夺去两个人的生命比夺去五个人的生命付出的代价更小!!�。。�,,,,,,,能带来更大的幸福;;;;;;; “目的主义”可能会说,,,,,,,,无论向哪边转向,,,,,,,,这个矿工都要夺去别人的生命,,,,,,,,他就会非常难以抉择;;;;;;;但在一部分“自由主义者”看来,,,,,,,,这只是个人的选择问题,,,,,,,,向左向右都要夺去别人的生命,,,,,,,,都一样。。。。。 在《公正》中,,,,,,,,桑德尔不仅仅只是给出了评判公正的进路,,,,,,,,还接着说道:现在许多政治哲学领域都觉得前述主张(三种主义)糅合了主张者自身的价值观,,,,,,,,难免对持不同价值观者产生负面影响,,,,,,,,故主张政府应该扮演中立的裁判者角色,,,,,,,,主张社会应该更宽容,,,,,,,,政府在制定法律时不应该加入任何道德观点。。。。。但桑德尔并不同意这个观点,,,,,,,,他举了个“堕胎”的例子:一些自由主义者认为堕胎是合法的,,,,,,,,因为这是怀孕的准母亲个人的事情。。。。。但一些道德理论指出,,,,,,,,胎儿有生命,,,,,,,,堕胎无异于剥夺他人生命。。。。。无论持哪种观点,,,,,,,,我们都认为剥夺他人的生命是不公正的。。。。。但在承认堕胎合法化的背后,,,,,,,,却隐含着“胎儿是无生命”的这一前提,,,,,,,,这前提其实也给出了支持堕胎者们的道德原则。。。。。最后,,,,,,,,桑德尔教授给出了自己的观点:追求公正,,,,,,,,其实离不开某些道德原则,,,,,,,,离开道德原则而谈公正是荒谬的,,,,,,,,同时也是不现实的,,,,,,,,我们应该追求培养德性,,,,,,,,追求共同善。。。。。 那究竟何为“德性”“共同善”????? 在笔者看来,,,,,,,,“德性”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最高善,,,,,,,,为人类理性中认为真善美的事情实践出来。。。。。而实践真善美的路径就是康德那近乎苛刻的道德观——不被自我任何偏好所左右,,,,,,,,仅靠自己的“纯粹理性”去实践道德①。。。。。笔者也相信,,,,,,,,一个社会的公正,,,,,,,,是建立在其中千千万万的个体公正基础之上,,,,,,,,所以想要社会公正,,,,,,,,我们还需要从自身做起,,,,,,,,正所谓“你若光明,,,,,,,,中国就不黑暗”,,,,,,,,也即更加接近“共同善”的目标。。。。。 路漫漫其修远兮,,,,,,,,德性的培养并非一朝一夕。。。。。例如我们认为能够勇于承认错误可以算是亚氏所说的善,,,,,,,,但在犯错时,,,,,,,,我们却总是想给自己找借口,,,,,,,,而不是去面对错误;;;;;;;善要求我们在看到恶时勇于发声,,,,,,,,而不是当沉默的大多数,,,,,,,,但我们却因害怕惹祸上身而闭口不言,,,,,,,,把“沉默是金”奉为人生信条等等。。。。。 “言行一致”也算是善的一种,,,,,,,,笔者在写下此文时已经给了自己一个巨大的挑战。。。。。说出来容易做起来难,,,,,,,,甚愿自己能像屈原一般“上下而求索”。。。。。 |
| 来源: 供水公司 作者:陆 羊 |